青岛市直机关2014年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 |
青岛市直机关
2014年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
市直机关2014年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和道德建设,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树、宣传和推广各类先进典型,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1.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采取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网络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精神和重大部署,强化学习效果。
2.创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积极参与“2014青岛全民阅读季”活动,通过读书会、交流会等形式,推介阅读图书,养成“悦读”的习惯,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工委将以“我读过的一本书”为主题,在全市机关开展读书征文活动,适时推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典型。
3.加强机关基层党校和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工委将适时推荐先进基层党校和党员活动室。
4.认真做好2015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二、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5.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和机关干部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机关干部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活动,融入机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伟大成就联系起来,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
6.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安全文明祥和过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
7.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扎实推进“四德”工程建设,市直机关各单位都要建立“道德讲堂”,工委将适时推荐第四批全市道德讲堂示范点和第二批示范课程。
8.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按照“三个倡导”要求,围绕中国梦、生态文明、传统道德和行为规范等主题,积极参加第二届中国梦宣讲大赛、征文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三、继续开展争创机关优秀工作成果、特色创新奖和机关名牌评选活动
9.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修订《青岛市优秀工作成果、特色创新奖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工作从今年开始改为两年(逢双年)评选,每双年9月份启动评选工作。
10.深化机关品牌创建活动。按照《青岛市机关名牌评选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名牌的复查、认定和预先申报工作。
四、突出诚信建设制度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11.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在市直机关开展学习“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广机关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热情。
12.以“文明优质服务大提升”活动为主题,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工委将适时推荐一批“文明服务明星”和“文明服务窗口”典型。
五、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13.以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机关在创城工作中示范带头作用,把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14.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工作机制,依托“青岛志愿服务网站”平台,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志愿者注册,培训、服务记录。
15.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持续组织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引导和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区和志愿服务团体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2014青岛世园会“迎世园——我的七彩志愿生活”系列活动和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活动。
六、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16.按照《青岛市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计划,加大创建力度。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推荐。凡申报和复查各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都要填报《省、市级文明单位预先申报(复查)表》(见附件),过期或未预先申报的不能参加各类文明单位推荐。
17.积极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丰富军警民共建内容,拓宽创建领域,增强创建活力,巩固创建基础,着力形成军警民共建城市文明的良好局面。工委将适时推荐2013-2014年度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各类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18.丰富完善各类先进典型储备库,落实典型培育、推荐、宣传机制,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挖掘、总结、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运用《电子宣传橱窗》、《机关建设动态》、“机关建设网”三大平台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借助党建频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工作力度。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