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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召开“安全月”活动动员暨学习会

积极实施“安全月”活动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我馆召开“安全月”活动动员暨学习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根据市安委会、市科协的工作部署,我馆制定了《青岛海洋科技馆2014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为做好“安全月”活动的实施,我馆于1016,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安全月”活动动员暨学习会,全馆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馆办公室主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薛巍宣读了市科协及我馆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对于活动时间、活动要求、活动内容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全馆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月”活动开展,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随后,薛主任带领大家全面学习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经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十多项修改,于2014831正式公布,自201412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全文共114条,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等内容。在学习中,薛主任联系馆内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取学习内容,带领大家深入学习。

学习结束之后,齐继光馆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多年来,我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始终紧绷安全发展之弦,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这与大家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安全生产事关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们事业的未来发展,事关我们个人的前途和家庭幸福。我们要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人人管、处处抓、时时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为我馆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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