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博物馆之友”是为了支持、帮助和赞助博物馆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青岛海产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组织的任务在于串联专家学者,普惠群众,向社会推介青岛海产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办馆,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
二、入会条件
凡热心博物馆事业,支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青岛海产博物馆“博物馆之友”成员,特别欢迎和支持海洋、文博专家学者参与。
三、成员权利:
1、普通成员
(1)获取青岛海产博物馆每月《海博通讯》内刊电子版;
(2)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3)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公众讲座;
(4)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教育活动;
(5)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博游等考察活动;
(6)受邀出席我馆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
2、高级成员
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高级成员,享受普通成员的全部权利,并可享有:
(1)受邀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2)使用本馆场地举办活动。
(3)经我馆同意,在专家指导下鉴赏我馆库藏展品。
(4)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在馆刊上给予发表。
四、成员义务:
1、自觉遵守青岛海产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宣传博物馆文化。
3、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4、凭证享受各项权利,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
五、加入办法
本馆“博物馆之友”成员采用邀请-聘任制,由本馆向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入会邀请,亦接受青岛市博物馆学会、青岛市科普专家库、青岛市科技志愿者协会成员的主动报名。
七、成员管理
1、青岛海产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的日常管理由本馆科宣部负责,各类成员所拥有之证书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员资格、没收证书,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成员资格有效期为3年,以证书颁发日起算。
3、青岛海产博物馆拥有对“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