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方案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7月中旬,市委召开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市委常委会率先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全市纪检系统、组织系统和市委宣传部机关的活动同时启动。7月底前,其他市级领导班子陆续启动,8月中旬前全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全部启动。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找准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体现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请督导组审阅把关,并报上级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3、组织业务培训。全市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要超前准备,结合各自工作安排,及早组织对所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骨干进行培训,以便整个活动及时启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
1、关于学习教育材料。中央有关方面组织编辑的学习资料,省里将统一征订下发到各单位。各单位要结合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认真研读这些学习材料,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认识。
2、关于现场教育。各单位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就近就便利用好各类党性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现场教育,防止地点、时段过于集中,防止给基层增加负担。市管干部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到青岛党史纪念馆进行集中培训。有关方面将制作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专题片,供各单位组织观看学习。
3、关于专题学习。市委常委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分专题组织集体学习,届时将吸收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推荐群众工作报告会专题片和党风党纪教育辅导讲座专题片,供各单位组织观看学习。各单位要加强与督导组沟通协调,交流借鉴其他单位有效开展学习教育的经验。如条件许可,可由督导组协调所督导单位,集体开展辅导讲座、典型报告等专题学习。
4、关于征求意见。活动启动前,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就要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走访,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召开动员大会时,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由督导组回收汇总。活动启动后,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研走访、听取意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选择1个所属单位或服务对象中的基层单位,开展蹲点调研。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关于对照检查材料。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征求意见、自己查找、督导组提醒和谈心谈话情况,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按照上述要求,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撰写。
2、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今年第四季度,届时有关方面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在不同领导班子中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后,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关于整改方案公示。从11月份开始,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青岛日报》、《青岛政务网》等市主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
2、关于正风肃纪。从活动一开始,各单位就要针对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抓好本单位突出问题治理的同时,切实履行职责,牵头抓好全市面上相关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
3、关于建章立制。从7月份开始,各单位就要对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根据本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要重视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为反对“四风”提供政策依据。市直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根据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全市的制度修订完善工作。
五、活动的总结
12月份,各单位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